《人世间》给你最大的感悟是什么?

网友提问:

《人世间》给你最大的感悟是什么?


网友对《人世间》的观点:

看了《人世间》,我决定:减少娃的教育投入,用来升级住房!

看了《人世间》后,我明白了几个道理:

1.房子不管什么时候都很重要

周家老宅

原著里对光字片的房子有过详细介绍:光字片的房子,十有八九都是没有院子的。

光字片在城市的边缘,住那儿的人祖辈大多是由于灾荒和战乱,从山东、河北、河南、山西涌来的流民。

当时街上的人初来乍到,穷得叮当响,拖儿带女流落至此,都是盖个一两间土坯房。

一户人家挨着一户人家,为了省事,还共用一面墙,是真的“拆了墙就是一家人”,家家户户的门窗都直接开向沙土街道,开向对面的人家。

周志刚是孝子,当时想着自己是家里的独苗,得把山东老家的父母接过来尽孝。所以一咬牙借了高利贷,才非让家里有两个房间。房子由里外两间构成,两间屋同样面积,都是二十几个平方的方正的房间。

周家的房子在街头,建的时候打了地基,面积也比别人家的大,算是那条街上最好的房子。

再后来,街上建公厕,地点离周家最近,只有十几米。以前的公厕大家应该也有点印象,那味道杠杠的,周家肯定是不同意啊。

后来街道做工作,说服了周家,作为补偿,允许周家在门前围上十几米地做小院子。

就这样周家成了那条街唯一有小院子的人家。

周母喜欢养花养草,就给院子里种上花花草草,周家小院的花草,成了那天小街唯一的景点。

周家老宅对于老父亲周志刚来说,是他的骄傲,更是他为老婆孩子们提供了比周边人家更好生活的见证。

周秉昆的“苏联房”

光字片的人都想逃离这片代表着贫穷和落后的区域,周志刚的小儿子周秉昆也不例外。

哥哥姐姐在各自的人生考卷上交出了一份令人羡慕的成绩,“老疙瘩”周秉昆也急于像父亲表现自己的能力。

所以他在赚到钱后,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置办了一套各方面条件都很好的苏联房,搬离了光字片。

搬进新家的时候,郑娟哭得稀里哗啦,连非亲生的儿子周楠都小声地说了句:“爸,我爱你。”

周秉昆听了后百感交集,还动情地抱了一下周楠。

在这套“苏联”房里,周父称小儿子秉昆为“一家之主”,他对秉昆说:“我年轻时做梦都想给老婆孩子这样的一个家,一辈子快过完了也没实现……”

那时周父的目光里满是慈祥,这样的目光以前只有哥哥姐姐才能享受得到。

周秉昆买房时,他的那几个好友,除了春燕和德宝两口子在筒子楼里分了一间二十几个平方的屋子,其他的几个都还在光字片跟父母挤在土坯房里,国庆夫妻俩甚至跟父母睡在一个炕上。

新买的苏联房既是周秉昆混得比周围朋友好的见证,更是他向父亲提交的一份人生成绩单。

可是,天不遂人愿,苏联房后来又被真正的主人要回去了,周秉昆只好带着家人又回到光字片。

收拾房子的时候,周秉昆看着破败的老宅,痛哭流涕,他对父亲说:“你说我这一大男的,活半辈子了,让自己这全家人还得住你几十年前修的这房子。”

苏联房是周秉昆的骄傲,失去苏联房后,周秉昆身上那股锐气一下子丢了大半,整个人消沉了许多。

周蓉的“两室一厅”

周蓉和前夫冯化成之所以会离婚,房子脱不了干系。

在北京的时候,冯化成为了能分到房子放弃了作协的工作,去了图书馆。

后来在北京工作不顺利,冯化成听从周蓉的建议,到吉春发展。靠着周蓉大学老师的职位暂住在12平方的筒子楼团结户。

因为房子太小,一直没有办法将女儿玥玥接到身边同住。为了能够有分房的资格,骄傲的冯化成放下身段给诗歌大赛的评委送礼来求得好名次。

冯化成送礼的举动被周蓉认为是龌龊,也成为了他们俩离婚的导火索。用冯化成的话来说,就是“崇拜是爱的根本”,周蓉都觉得他龌龊了,怎么还能爱他?

终于,两人在一次争吵中,周蓉气愤得说出:不管是之前的筒子楼,还是现在的二室一厅都是我单位的分房,你冯化成到处送礼也没见能分到房子。

这次争吵后,冯化成出轨了,不久后,冯化成又提出了离婚。

岳母的“别墅”

周家大哥周秉义回吉春后一直住在岳母金月姬的家中。并不是周秉义没有资格分房,而是他为了方便照顾岳母,主动放弃了。

中国人的传统思维里,男方住到女方家,总有一种上门女婿的感觉。周秉义也明白这一点。

但我想他有自己的考量,住在高干别墅区,周边的邻居都是高干,这样的关系圈对自己的仕途有帮助。

最主要的是,他要跟岳母培养感情,那样岳母才会愿意在事业上帮助他。

原著中周秉义搬进岳母家后,只要在家,每晚都会陪岳母聊天解闷,平时的相处中也是百般讨好。

后面周秉义能有一个比较好的仕途的确也有岳母从中斡旋的原因。

岳母的别墅是她身份地位的象征,也是她个人能力的体现。

秉昆朋友和他们的“房子”

秉昆的朋友中除了在北京从政的吕川,在企业做高管的唐向阳,其余几个无不因为房子的事情苦苦挣扎。

国庆的父亲被冻死在外,就有房子太小住不开的原因。后来周秉昆苏联房被收回,向国庆一家要回老宅的时候,好朋友之间还发生了很多的不愉快。

赶超一家没有房子住,一直住着郑娟的房子。赶超教训妹妹孙小宁的时候,还曾被妹妹讽刺:因为住着郑娟的房子,所以“拿人家的手软”。

可想而知,赶超一家住郑娟的房子,心里也不会好受。

春燕因为工作的起起落落,数次搬家,每次搬家都搞得鸡飞狗跳。

因为春燕和德宝夫妻俩住的是春燕单位分的房子,所以春燕可以大呼小叫,颐指气使,而德宝只能捏着鼻子,小心翼翼地应承着。

这样的情形跟分得两室一厅后的周蓉和冯化成有点相似。

房子能决定家庭成员的地位,有房的人腰杆挺得更直。

房子对于普通人家来说,不仅仅是遮风挡雨的地方,更是慰藉心灵的港湾。在好房子里可以过更好的生活,房子的重要性可见一斑。

2.靠孩子越不了阶层

周家老父亲周志刚是中国的第一代建筑工人。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拖家带口闯关东,最后在吉春市的光字片安家。

作为一位父亲,他无疑是成功的。

当市长‬的‬儿子‬

大儿子周秉义聪明刻苦,上学时就是光字片人家教育儿女学习的榜样。

后来他考上北大,娶了郝冬梅,成为了副省长的女婿,最后官至正厅级,算是成功进入到了妻子娘家所在的阶层。

原著中郝冬梅的父亲早就去世了,家中只剩下母亲金月姬。

虽然岳母对于周秉义这个女婿很满意,但对于他的出生却很抵触。所以,虽然两家住在同一个城市,却从来都不来往。

两家的长辈至死都没有见过一面,甚至于周家两位老人去世,岳母金月姬都没有去吊唁。

大儿子周秉义为官廉洁,不愿以权谋私,基本上没有帮过家里人什么忙。

可以说,儿子的越阶对于周父甚至于整个周家没有起到什么帮助。

周父依然是一位奔走在“大三线”的建筑工人,干到退休,干到死都没有沾到大儿子周秉义的光。

当教授的女儿

女儿周蓉才貌双全,嫁给著名诗人,考上北大,硕士毕业后回家做了大学教授。

大儿子和女儿的优秀的确给周父的脸上增光了,所以从来不会带家人出去拜年的周父,在过年的时候,破天荒地带着一家老小上街溜达,给邻居们拜年,接受邻居们的羡慕和赞美。

周家父母对这个女儿宠爱有加,三个孩子中对女儿的付出是最多的,可他们从这个女儿那儿也就只得到了这么一点面子上的回馈。

人们常说”女儿是父母的小棉袄“,可周家的这个女儿连件汗衫都算不上。

周母因为周蓉的事昏迷不醒,周蓉回来后得知详情,的确心怀愧疚地哭了,但也没有因此留下来照顾母亲哪怕一个晚上。

原著中周父去世的时候,周蓉都没能在身边,可以说是连父亲的最后一面都没能见到。

周父这个中国第一代建筑工人,一辈子都是光子片的工人,最后也是死在了自己建的土坯房里。

当子女有出息的时候,父母的人生早就已经定型,而且年龄大了,对物质方面的需求也少了。

子女们有出息,说到底父母也就是面子上好看,并沾不了什么光。

3.“没出息”的孩子才是来报恩的

周家的三个孩子,周秉义和周蓉聪慧,上学时成绩名列前茅,“上山下乡”的时候也出类拔萃,恢复高考后又双双考上北大,然后各自有了自己的事业。

小儿子周秉昆相对差点,上学时成绩倒数,各方面的能力也不出众,因为行事冲动,还坐了两次牢。

可周秉昆性格善良、耿直,讲义气,找了郑娟这样的好媳妇,还交上了几个难得的好朋友。

在他家出事的时候,这些人都及时地伸出了援助之手,尽所能地帮他家度过难关。

周母昏迷的时候,春燕会过来教郑娟帮周母按摩,其他几个朋友力所能及地给予了帮助。

周父临终时都在讲:“能有光字片这一群小辈送我去医院是我的造化。”

周父能有这样的造化,很大程度是因为他有秉昆这个老疙瘩。

周家的两位老人,一直都是周秉昆和郑娟在照料,而且照顾得特别好。

曾经听人说:孩子不能太有出息,“没出息”的孩子才是来报恩的

我想大抵就是周家三个孩子的情况吧!

4.

做市长的儿子住别墅,当教授的女儿住新楼,老父母由自己最没有出息的孩子服侍到老,到死都住在两间土坯房里。

孩子有出息,也就面子上好看罢了!

当然,自己生的孩子,怎么都得管,教育还是得抓的,但也不能太强求,没必要往上面大把的砸钱。

做父母的最首要的,还是把自己的生活过好了。

 

在希望与失望的交织中,一切情绪都被放大,喜悦溢于言表,悲伤难以承受,愤怒不可遏止。然而,在误解、冲突和寒心之外,又总有信任、尊重和互相理解。它让人在新生和离别间,重温了一个道理:一切都会败给时间,每个人,都是赤条条地来,又赤条条地归去。它让人明白,世上没有什么事,能大过生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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